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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晚上,
翊愷拿了個 Electronic Mosquito Bat (中文怎麽翻啊?)來玩,
揮拍的時候電到朋友兒子的手指,
即刻紅腫起來。
我要求他向弟弟道歉,
可是嘴硬的他,怎麽樣都不肯說。
平常我是不會這樣逼他,
因爲我知道過後他會自動來道歉,
可是,人家媽媽一直要求他向弟弟道歉,
我 。。。 我 。。。 不能坐視不理 。
我跟他說如果不道歉,
我會沒收他的 ultraman 玩具,
他雖然不要,可是依然不妥協。
既然他這樣,那我就應該執行我對他的懲罰了。
起身去把他的所有ultraman 放進籃子裏,
拿到樓上去藏起來。
後來他有靜悄悄地走去拉一拉弟弟的衣袖,
表示一下歉意,可是 sorry 還是沒有說出口。
可是懲罰已經執行,就要堅持到底。
也可以趁這個機會讓他嘗試一下沒收玩具的體驗。
當晚直到臨睡前,沒事,沒有找,
因爲有弟弟陪著玩,根本不需要 ultraman。
第二天,
下午有找一下,可是傭人告訴他不懂媽咪放在那裏,所以他沒有繼續閙。
晚上,就哭了,要囘他的玩具。
看到他哭,我走開,因爲我怕我會把持不住。
幸好,他直哭一下就沒事了。
第三天一早就把玩具給囘他,
開心得不得了。
這次三天兩夜的小懲罰,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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