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2010 (星期一)
晚上,上完音樂課幫YK交學費,
應該是從學院到上車的這段時間内,錢包掉了。
13.4.2010 (星期二)
早上要出門吃早餐時,發現錢包不見了。
到回去学院找,没有人看到见到拾到,
我还是无法相信我不见了钱包这件事。
可是,因为要赶着带孩子们去科学馆,
打电话给老公,要他回来后帮忙我找找看。
下午回到家,真的找不到,
打电话给三家银行,报失信用卡和提款卡。
15.04.2010(星期四)
妹妹剛好在臺灣遊玩,
我就寄了message叫她在機場幫我買一個 wistlet 回來。
我舊的wistlet 其實已經很殘舊也坏了,
可是要我在這裡買,我真的買不下手,所以就繼續用著。
結果,大概連老天爺都看不下去了,
硬是要發生遺失錢包這囘事,
這大概就是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吧。
16.4.2010 (星期五)
请老公陪我去警察局报失。
先到KK的警局,可是他们说他们是小警局,
不处理这些文件上的事情,
要我们去 Sri Muda 警局报案。
去了 Sri Muda 警局,顺利报完警。
不过,还是要再到 Section 15 的警察局,
在 report 上 chop & sign。
真麻烦,为何不能一次过做完呢?
Chop & Sign 要收费 RM2.00
19.4.2010 (星期一)
到 Pos Laju Office 那裏拿 C 銀行寄來的信用卡。
20.4.2010 (星期二)
去拍照。
原来身份证的照片不能在相馆拍。
不过我还是拍了驾照的和护照的照片。
RM30.00
21.4.2010 (星期三)
去Shah Alam 国家登记局重新做过身份证。
看到很多印裔同胞在那里,
我还以为那么多人一定要等很久 (我还带备书本去看呢)
结果原来是他们大部分都是来办理结婚登记的,
弄得国家登记局人山人海,好不热闹!
幸好不是很多人,不过还是要小等一下 (习惯就好)。
原来不见身份证,罚款是那么重的,
竟然收费 RM110.00。
我身上只有 RM100 (又没有提款卡),
幸好平常有个习惯就是会在车上放些钱,
以备不时之需。
也幸好是 RM110.00,如果她要多十块钱,那我就得回家了。
帮我拍照那个人也是很马马虎虎,
我头发还没梳,
大衣还没整理好 (身上要穿深色有领子的,如果没有就要披上他们准备的大衣)
,就拍了。。。。
哎,难看就是了。。。。。
要等10天才能拿到新的身份证了。
收到 U 銀行寄來的信用卡了。
23.4.2010 (星期五)
硬是要老公駕車陪我去辦新的駕照。
我們到 Padang Jawa 那裏去。
幸好沒什麽人,不用10分鐘就搞定了。
罰款 RM20.00 。。。
30.04.2010 (星期五)
今天去M銀行,拿信用卡,
想說可以重做 ATM 卡嗎。
結果,沒有身份証,不能做。
上網查詢看身份証好了沒,
結果,還沒!還要等 。。。
05.05.2010 (星期二)
再次上網查詢看身份証,
哈!好了好了,可以去拿了。
06.05.2010(星期三)
今天特地要老公陪一趟去拿身份証,
只因爲我懶惰停車。
拿了身份証,看看了上面的照片,
哈,幸好照片也不是太難看。
下午,即刻奔去M銀行去做新的 ATM卡。
呼!總算把應該做的都做了。
可是,新錢包扁扁的,好不習慣。
其他的林林總總的卡,我都還沒有時間去重新做過,
這些,就慢慢再花些時間再去做了。
這就是我新的 wistlet,謝謝妹妹幫我買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