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當初我們搬出來自己住時,已經考慮要請佣人。那時寶貝還是由家婆照顧,我打算把佣人和寶貝放在家婆那裡,白天佣人可以幫忙照顧寶貝,晚上回家可以幫忙做一些家務。可是家婆第一個投反對票。她說不要同時間有兩個佣人在家裡,然後她們會只顧著說話而不幹活。

過了不久,老公的2姐答應幫我們照顧寶貝,我們就以為佣人可以幫2姐做家務,2姐和她的家婆可以照顧寶貝。但是我們還沒有和2姐商量,家婆又說不可以,2姐不喜歡家裡有佣人。

這以後,我們就沒有再提起過請佣人的事。我也還是一樣回家後忙的焦頭爛額,要照顧小孩,也要打理家務和張羅晚餐,辛苦得要命但是也這樣熬過去了。

最近老公又再次叫我請個佣人來幫忙,那我就不用再那麼忙,也可以全心全意照顧寶貝。我沒有說什麼,只是叫他自己問2姐,如果她沒有問題的話,才來和我說。

結果老公說2姐沒有問題。如果是這樣,那就找找看囉,反正我也不介意我上班的時候,把佣人放在2姐家幫忙做她家務(就是我不會向2姐收錢),因為我實在不放心把寶貝和佣人留在家裡。況且這次請佣人的目的是幫忙我做家務,而不是照顧寶貝。

但是,多嘴的老公把我們要請佣人的事告訴家婆。反對是必然的,說我們請佣人浪費錢。

氣氣氣氣氣噢!永遠就是有一大票的理由來阻擋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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