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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當初我們搬出來自己住時﹐已經考慮要請佣人。那時寶貝還是由家婆照顧﹐我打算把佣人和寶貝放在家婆那裡﹐白天佣人可以幫忙照顧寶貝﹐晚上回家可以幫忙做一些家務。可是家婆第一個投反對票。她說不要同時間有兩個佣人在家裡﹐然後她們會只顧著說話而不幹活。

過了不久﹐老公的2姐答應幫我們照顧寶貝﹐我們就以為佣人可以幫2姐做家務﹐2姐和她的家婆可以照顧寶貝。但是我們還沒有和2姐商量﹐家婆又說不可以﹐2姐不喜歡家裡有佣人。

這以後﹐我們就沒有再提起過請佣人的事。我也還是一樣回家後忙的焦頭爛額﹐要照顧小孩﹐也要打理家務和張羅晚餐﹐辛苦得要命但是也這樣熬過去了。

最近老公又再次叫我請個佣人來幫忙﹐那我就不用再那麼忙﹐也可以全心全意照顧寶貝。我沒有說什麼﹐只是叫他自己問2姐﹐如果她沒有問題的話﹐才來和我說。

結果老公說2姐沒有問題。如果是這樣﹐那就找找看囉﹐反正我也不介意我上班的時候﹐把佣人放在2姐家幫忙做她家務(就是我不會向2姐收錢)﹐因為我實在不放心把寶貝和佣人留在家裡。況且這次請佣人的目的是幫忙我做家務﹐而不是照顧寶貝。

但是﹐多嘴的老公把我們要請佣人的事告訴家婆。反對是必然的﹐說我們請佣人浪費錢。

氣氣氣氣氣噢﹗永遠就是有一大票的理由來阻擋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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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elis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